
胡定坤
日前,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歐委會近期密集對中國企業發起《外國補貼條例》(FSR)調查,先后對中車集團、同方威視發起深入調查,甚至對中國數字平臺進行現場突襲檢查,做法惡劣,指向性和歧視性明顯。中方密切關注歐方有關動向,將采取必要措施,堅決維護中國企業合法權益。
歐盟FSR于2023年7月正式生效。條例規定,參與歐盟公開招標、企業并購且交易額超過一定門檻的企業必須向歐委會申報其收到的外國補貼。歐委會既可根據申報情況對相關企業實施深入調查,也可在申報之外“依職權”主動發起對目標企業的深入調查。
盡管該條例宣稱“國別中立”,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呈現出強烈的針對性和歧視性,中資企業一直是最主要的深入調查目標,關于其他國家企業的深入調查案例非常少見。
據荷蘭Houthoff律師事務所今年7月統計,條例實施2年時間里,歐委會共收到2100份公共招標領域的申報,但僅根據申報實施了3項深入調查,且全部針對新能源、交通運輸裝備領域的中國科技企業,導致上述中企被迫退出招標。歐委會主動發起的2項“依職權”調查,也全部針對風電、安防方面的中國科技企業。12月,歐委會對一家中國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外國補貼調查,并突擊搜查了該公司位于愛爾蘭的歐洲總部。有報道稱,歐盟還在對中國電動汽車企業進行相關調查。
歐盟FSR執行過程中的透明度缺失,也引起了法律機構對“黑箱”執法的廣泛擔憂。美國律所Crowell認為,FSR的實施很大程度上是一個不透明過程,即使是深入調查的案件也只公開了非常有限的信息。同時,條例對哪些外國補貼會“扭曲”歐盟市場的競爭等缺乏明確定義。2024年10月,國際律所Hogan Lovells發布報告稱,FSR的覆蓋范圍之廣、缺乏透明度和歐委會廣泛的自由裁量權意味著,歐委會的目標是什么、補貼與歐盟市場間聯系的界定等,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目前,FSR已經嚴重損害歐盟營商環境,嚴重擾亂各國跨國企業特別是中資企業在歐盟的正常經營。據統計,該條例給中資企業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累計約達21億歐元。歐盟中國商會2025年對205家在歐中企及機構的調研顯示,63%的企業反映其業務受到FSR影響,51%的受訪企業認為該條例對其商業聲譽和市場形象造成間接損害。
除了對中資企業的定向打壓,歐盟FSR的實施給在當地經營的各國相關企業均帶來了沉重的行政壓力。今年7月,國際知名律所White&Case發文稱,遵守FSR給企業內部資源帶來沉重負擔,是一項繁重的合規義務。即使這些子公司與在歐盟的交易毫無關聯,申報方也必須披露所有子公司收到的外國補貼,數據收集過程復雜且耗時,需要大量工作。2024年12月,Crowell發文指出,FSR的申報內容并非狹義上的“外國補貼”,還包括貸款、注資、債務減免、稅收優惠等,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對任何開展國際業務的公司來說,收集這些信息都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作為世界上重要的經濟體,歐盟本應是維護全球貿易體系公平、開放秩序的關鍵力量,卻針對中資企業筑起規則之墻,大搞市場封閉和無端打壓。與中國的合作對歐盟能源轉型、供應鏈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等至關重要,排斥中資企業只會損人不利己。歐盟應該保證各國企業享受公正、平等、透明的營商環境,莫讓FSR等歧視性法規傷害中歐經貿合作大局。